为推动金东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充和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80名(具体岗位在阳光择岗前提前公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教育专业。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大专及本科学历要求199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198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其他资格:
(1)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实施“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金东教育引才通”报名。
报考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9:00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00止。
报名过程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
咨询邮箱:jdqjtjrsk@163.com;
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金东教育引才通”小程序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考生报名48小时内反馈初审意见。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3日8:30至17:30止。
资格复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C区626室(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手签姓名和日期。报名表中的准考证号填写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准考证号。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盖章)。
④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高校须网签者应随带网上下载的双面打印版)。
⑤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材料应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按序装订上交;同时上述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于现场扫码上传。
报名表(一式两份)经现场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长150分钟,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根据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同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弹唱说画”四项基本功测试(权重各占25%)。
①弹:用钢琴弹奏一首规定乐曲。(3分钟)
②唱:清唱一首自选歌曲。(2分钟)
③说:根据指定的图片,在规定时间内模拟对幼儿讲故事。(准备1分钟+说2分钟)
④画:根据确定的创作主题,用水彩笔、马克笔、蜡笔、油画棒、粉画棒等绘画材料进行创作(绘画材料自备,4K铅画纸考场提供)。(30分钟内完成)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下一环节。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6.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40%+考生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7.体检、签定就业协议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定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参照《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阳光择岗(阳光择岗的原则和办法在择岗前公布),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8.公示、聘用
①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②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③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④合同制教师按《金东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金东教体〔2023〕2号)规定参照事业编教师管理。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绩效奖金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编教师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未安排也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切不要轻信。
五、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www.jindo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9-821782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招聘工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解释。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3/12/12/art_1229400254_4124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