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日照市工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不具备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日照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8:30—2023年12月22日17:3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20日8:30—2023年12月23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gwy1.qzpta.cn/cn_rzgyxy/#/guidePage?vhost=rzgy(登录报名系统后务必将页面网址添加到收藏夹备用)。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30—2023年12月22日20:00。
本次公开招聘由日照市工业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岗位表(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0日8:30—2023年12月23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2月22日18: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zgxbgs@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8356356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rizhao.gov.cn/)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2月24日8:00—2023年12月24日14: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日照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4:00—16: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日照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诚信承诺书》;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身份证;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教师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6.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1。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试讲方式进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个人人事档案等,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日照市工业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3—8356356、0633—8771906
日照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jyj.rizhao.gov.cn/art/2023/12/11/art_31279_10305686.html